标准耕地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村部分标准耕地承包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地共200 亩,2019年青苗补偿及租金已付清。自2020年起,租金按每年每亩600元。年的6月10日前付清当年的租金,如甲方不能按时付清租金,乙方有权收回土地(含地上附着物)。
二、坟头可保持不动,如有故人,甲方允许入土。
三、承包地内所有机井和灌溉系统归甲方管理使用,如有损坏,甲方必须负责赔偿。
四、如遇有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政府需征用土也,土地赔偿金归乙方所有,地面附着物归甲方所有。
五、小麦补贴款及与乙方有关的各类农业补贴归乙方所有。甲方争取的政策或补贴归甲方所有。
六、承包期限为20年,自2019年6月10日起至2039年6月10日止。到期后,甲方恢复土地原样。
七、乙方现在所存在树木,于2020年12月1日前清除完毕。如不清除,由甲方进行处理,乙方不得有异议。
八、甲方按合同履行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阻止影响甲方生产。
甲方:
代表签字: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