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党组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情况的报告
市委督导组:
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市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办发〔2016〕15号)和《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村(社区)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方案〉等5个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委组〔2016〕51号)精神,我院及时启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现将学习教育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认真筹备、及时启动。我院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法院自身实际,认真起草了市三中法院《学习教育实施方案》。《方案》从总体要求、学习教育内容、重点解决的问题、主要措施、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对学习教育明确了具体要求。确定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了学习教育的组织保障。我院于2016年4月27日召开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下发了《方案》和《任务分解及时间安排表》,为学习教育进行了积极动员和专题部署。
二是准备学习资料。我院根据学习教育规定篇目认真准备各类学习资料,向新华书店征订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160本,分发给全院党员;同时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13项重点学习内容汇编成册,挂于内网,供各支部和全院党员自行下载学习。
三是加强督促指导。我院成立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督导组,由两名副巡视员分别担任组长,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等部门干部为督导组成员。于5月20日召开了全体督导组成员和各支部书记参加的学习教育推进会,明确了督导组的工作职责、工作方式和工作要求,对各支部开展学习教育进一步做出了安排。
四是开展专题学习。我院于5月16日召开了中心组第一次专题学习,全体院领导和各党支部书记参加了学习。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方案时的讲话(节选)》《刘云山、赵乐际同志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孙政才曾庆红同志在全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及毛泽东同志的《党委会的工作方法》。各党支部也相继开展了专题学习,院领导均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学习。全院共计开展专题学习20次。
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在内网开辟“两学一做”专栏,刊登中央、市委关于“两学一做”的有关文件和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各地在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
的好的做法和先进典型。同时采取办专栏、发短信的方式,进一步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宣传引导,营造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
中共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