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整治村申报书
村庄名称:隽水镇东港村
申报年度:2019年
申报单位:通城县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
编 号:2019-420115-1-01
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制
村庄名称 | 东港村 | 村民小组 个数 | 19 | 所属县、乡镇名称 | 通城县隽水镇 | |
户籍人口(人) | 2578 | 常住人口(人) | 2547 | 户数(户) | 582 | |
村域面积 (平方公里) | 10 | 耕地面积(亩) | 1950 | 地形地貌 | 丘陵 | |
村集体上年收入(万元) | 68000 | 建设周期 | 1年 | |||
资金总投入 (万元) | 其 中: | |||||
县级财政 投入 | 市级财政 投入 | 中央和省级财政奖补 | 整合其他项目资金 | 社会化及 其他投入 | ||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 姓名 | 聂昌华 | ||||
手机 | 13997518518 | |||||
一、村庄基本情况简述,包括自然条件、人居环境、群众基础、特色产业、经济发展等。(500字以内) 近年来,东港村两委与駐村工作组埋头苦干,全村实现了产业发展与自然生态保护相协 调、村容村貌与人居环境同步改善、生活水平提高与文明乡风建设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主 要有以下方面工作: 1、为改善村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护农田免遭损失,优化生态环境共修建河堤5千米 2、所有村级公路路面拓宽硬化至5.5米,硬化通组公路9.5公里。实现全村各村组水泥路 面全覆盖,村民出行畅通无阻。 3、村级公路路肩沿线栽花种树,形成了层次分明的花海树林风景线。 4、解決村民饮水困难320户1684人、实现全村安全饮水全覆盖。 5、新建村级文化广场100平方米,极大地方便了村民的健身和文化活动。新建便民务大厅 和文化室60平方米,使之成为村民的阅读天地和小孩的游戏乐园。 6、危房改造6户,易地搬迁集中安置28户,全面落实精准扶贫户住房保障政策 7、全村发展经济产业以自然生态保护为前提,通过流转土地,目前已发展葡萄园、火龙果、 养牛场、青蛙、泥鳅、龙虾、艾叶、油茶、蔬菜等十余个特色产业,有效助力全村精准脱贫 事业,显著增加了村民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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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简要叙述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规划、建设内容、进度安排、保障措施等。)1000字以内) 东港村美丽乡村建设整治村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安排部署, 按照“村容干净整洁、基础设施完普、保持田园风光、绿化村落庭院、突出特色文化”的要求,全力改善交通条件,加快推动多村旅游、城乡一体化建设,助推村级经济快速发展。 二、总体规划 通过美乡村建设,抓住“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三个关键,重点提升交通 状况,将全村村级公路剧黑,并实施绿化、亮化工程,全面改善村民出行条件,实现“宜居 宜业、宜游”的奋斗目标。 三、主要建设内容 将全村村级公路刷黑,并实施绿化、亮化工程。依托东港村水库山水特色,发展旅游产 业,把美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群众增收结合起来。 四、工作进度安排 从2019年6月开始至2019年12月结束。 1.宣传动员(2019年6月)。通过黑板报、墙体标语、横幅、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大力宣传“美丽乡村建设”,强化群众的主体意识,充分激发群众主动性、创造性,实行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使群众自觉地投身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形成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氯围。 2.全面建设(2019年7月-11月)。按照目标任务,采取有力措施开展环境治理、基础设施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建设工作,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长长效规范管理机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 3.总结验收(2019年11月-一12月)。对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进行查漏补缺,积极整改, 不断完善,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环境优美、生态文明、公共服务完善、城乡协 调发展的美丽新乡村。 五、工作保障措施 美丽乡村建设是一项综合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东港村两委会采取有力描施,明确职责分工,从组织领导、工作机制、资金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1.制度保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东港村美丽乡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聂昌华任组长,驻村工作组组长刘水安任政委,副书记魏珍、副主任李鹏、村委员李先、任副组长,各组组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副书记魏珍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宣传日常督查、检查等工作,指导、督促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 2.资金保障。积极联系相关部门,争取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财政资金,加快实施美丽多村 建设。同时,按照村级“一事一议”等资等劳办法,集体自等部分资金,用于村级基磁设施 建设 3.建立督查检查机制。对各项任务实行每周抽查、每月检查、季度通报制度,以推动各项建 设任务全面、健康、有序开展,确保美丽乡村建设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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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村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四、申报村所在乡镇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五、县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六、市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七、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意见:
负责人: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报省美丽乡村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
填报说明:
1.编码依次为报送年度-湖北省县级行政区划代码-村类型-村序号。如:2019-420115-1-01表示: 2019年度—武汉市江夏区—示范村—第一个村;2019-420115-2-01表示:2019年度—武汉市江夏区—整治村—第一个村。
2.县级行政区划代码请按照民政部官方网站公布的《2019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县以上行政区划代码》填写。其他在民政部最新行政区划代码表上没有的机构,暂按各市州代码顺次编报,具体情况可与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联系。
3.各县(市区)报送的年度示范村(4%)、整治村(16%)个数严格按照省民政厅确认的县域行政村总数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