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工作要求,围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公园城市,全面启动县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行动,争创全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示范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市委七届九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聚焦省文旅厅、市文旅局“五精”要求,以活力、潜力、魅力、效力、动力的“五力”为主攻方向。注重文明传承、文化延续,让城市留下记忆,让人们记住乡愁。推动旅游产业迭代升级,争取高质量建成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争创全省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优秀试点,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体验感和幸福感,助力打造成为世界一流生态旅游目的地。
(二)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计划建成微改造示范项目150个。其中A级景区12个、旅游度假区1个、景区城1个、景区镇(美丽城镇、旅游风情小镇)15个、景区村(艺术村)80个,星级酒店(饭店)3个、等级民宿30个,文化场馆5个,培育民宿集聚村、民宿综合体若干个。全县过夜游客绝对量达到600万人次以上,全县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8%以上,游客满意度达95%以上。
二、主要任务
坚持不大拆大建,从挖掘文化内涵和提升游客微观感受入手,突出软件和硬件结合、内部和外部结合、线上和线下结合,重点推进“金溪画廊”诗画风光带、联盟大道沿线及周边的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旅游风情小镇、美丽城镇)、景区村(艺术村)、典范村、星级酒店(饭店)、等级民宿、文化场馆的“微改造、精提升”,切实解决“远看像幅画,近看不像话”问题,提升XX县旅游业服务品质。
(一)让景观更“精美”,向原色化要魅力
1.保持环境原色底本
主要工作:(1)旅游景区、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开展环境整治行动。(2)百里金溪画廊滨水绿道提升。
主要措施:(1)开展美丽单位、美丽河湖、美丽公路、美丽庭院、美丽社区、美丽街区、美丽阳(露)台等“美丽工程”建设。保持环境原色底本,从原色化体现XX魅力。(2)开展百里金溪画廊滨水绿道拓宽工程,全线贯通XX溪流域绿道,实现全线可骑行。
2.提升建筑乡土风貌
主要工作:(1)旅游景区、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范围及周边开展建筑整体风貌提升工作。(2)开展古村落修缮工作。
主要举措:(1)倡导实施老建筑改造修缮,避免大拆大建,优化沿街立面,延续原有街巷肌理,完成老建筑改造、修缮,形成与周边景观、当地文化和谐相融的建筑风貌。充分利用原有基础条件重塑旅游微景观、微设施。(2)启动桐村镇水村、中村乡大源头、长虹乡高田坑等5个古村落修缮计划,既保留古村落原汁原味,又赋予新的生命力。
3.守住国家公园生态本色
主要工作:结合森林城市、美丽乡村、一村万树建设,对旅游景区、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规划区范围及周边开展植树造林、林相改造、花海建设。
主要措施:以国家公园城市的建设理念,一体化推进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美丽庭院等美丽工程,持续推进通往景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的通景公路、河岸两侧美化工程,深入研究景区林相特征和植被种类,充分挖掘自身“特色”,提升森林品质,打造XX版“富春山居图”。
(二)让设施更“精良”,向特色化要潜力
4.加强旅游安全监管
主要工作:(1)加强景区、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酒店、民宿的平安建设。(2)强化旅游安全检查。(3)加强恶劣天气、山洪、地质灾害防范应对。
主要措施:(1)提升网格化管理和治安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平安旅游教育引导,增强人民群众平安质感。(2)要求公安、应急、市场等职能部门和专业安全监测公司,对A级旅游景区、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酒店、民宿内接待、娱乐、体育设施开展规范化安全检查,落实吃、住、行、游、购、娱等环节的安全措施和责任,确保整体平安有序。(3)对县内玻璃栈道、水滑等新业态,因地制宜探索制定安全保障措施,补齐监管短板,实现安全监管全覆盖。
5.提升住宿接待品质
主要工作:(1)打造一批高星级酒店、特色主题酒店、商务快捷酒店、中高端民宿、农家乐等不同类型的优质美宿。(2)加快民宿、饭店主题特色打造和品牌创建。
主要措施:(1)打造城市区域酒店集群,优化提升县城内国际大酒店、东方大酒店、醉根山坊酒店等已建星级酒店,并依托山海协作园、根缘小镇、朝阳健康城等中心城区重点发展平台,建设一批最具有XX特色的新型高等级酒店,从而使酒店本身成为旅游磁极。(2)以打造一批“金宿、白金宿”为目标,建设一批乡村精品民宿,结合XX“钱江源大花园”十大“典范村”,并依托金溪画廊沿线独有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依山傍水的村庄,利用农村的古民居、古村落等,包装民宿项目,打造一批生态主题的精品民宿。
6.打造便捷旅游交通
主要工作:(1)增加旅游交通工具种类,丰富旅游交通出行方式。(2)新增补充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识别度的旅游交通标志标识,修缮现有公路,提高旅游交通的便利性和通达性。(3)新建、改建智慧化、立体式、地下式和生态式停车场。
主要措施:(1)增设各集散中心到A级景区、景区村庄的公交数量,实现与核心级票区的无缝对接。积极引导汽车租赁服务网络化发展,推动建立汽车租赁异地租车、还车信息服务平台,推广异地租车、还车服务,满足自助游客需求。逐步推广新能源旅游车船。(2)推进351国道、205国道改建工程、乡村振兴“四好农村路”公路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芹江大桥建设项目,开展旅游交通标志标识提升工程。(3)推进根缘小镇南大门(停车及配套设施)项目建设。
7.鼓励低碳生态旅游
主要工作:(1)开展文明旅游和低碳生态旅游宣传。(2)推进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和标准化运维管理。
主要措施:(1)鼓励游客绿色出游自带洗漱用品、主要旅游场所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洗漱用品。垃圾分类做到全覆盖,垃圾日清日净日洁。(2)推进城区污水管网工程和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新建及改造工程。
8.规范导览标识标牌
主要工作:开展全域标识标牌整改提升工程,规范使用指示牌、介绍牌、警示牌等标识标牌。
主要措施:加强旅游景区、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民宿、酒店、文化场馆公共图形信息符号的标准化、智慧化应用,合理配备智能导航、夜间指引等多重功能,设置图文、二维码导览、声音等多种系统解说设施,实施文旅场景有声体验改造,打造景观协调、智能精准、文化鲜明、辨识清晰的标识标牌系统。
(三)让体验更“精致”,向生活化要活力
9.植入地方特色文化
主要工作:(1)完成文化基因解码工程,深处挖掘、小处植入,促进文旅融合。(2)门户形象改造提升。(3)推动工艺美术进乡村活动。
主要措施:(1)强化文化元素的挖掘和转化,加快文化元素的植入,开展非遗传承或民俗活动,在村民的日常生活中挖掘文化基因并推动进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民宿、酒店文化打造。(2)推动门户形象改造提升,打造“钱江源头、XX根雕、XX龙顶”为特色的三大旅游系列品牌。(3)培育一批手艺村、美术村、艺术村、音乐村。
10.丰富游客综合体验
主要工作:开展“资源+创意”建设,推进“名景、名菜、名品、名戏、名数”“五名”工程。
主要措施: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民宿、酒店结合文旅、农旅、体旅、水旅等主题,植入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小业态,打造更多品质化、多样化、碎片化的消费“小场景”。积极发展XX芹江夜游、“南孔书屋”24小时书店等经济业态。大力提升“诗画浙江·百县千碗”。实现根宫佛国内主题演艺节目常态化运营。开展A级景区、省级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星级酒店、等级民宿等创建。积极打造乡村旅游线路、红色旅游线路、体育旅游线路。
11.营造主客共享空间
主要工作:加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的当地特色的展示。
主要举措:充分挖掘当地居民生活生产风俗,加强当地特色的展示,适度适当适时举办灯光秀设计、夜间活动,避免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丰富休憩、互动、购物等功能,让当地居民和游客能同看一场戏、同赏一处景、同游一个馆。推进景区镇创建工作,推动博物馆、展览馆、美术馆、剧院等公共文化场馆景区化改造。
12.保障特殊群体权益
主要工作:加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民宿、酒店、文化场馆的卫生间、进出口、重要通道、电梯等关键节点的人性化改造。
主要举措:加强符合标准的无障碍设施建设,配备方便安全的,适应老年人、残障人士、母婴、少年儿童需要的辅具设备,旅游场所的无障碍设施、母婴设施、适老化设施覆盖率达100%,提升母婴、医护等设施,推动第三卫生间改造。
(四)让服务更“精心”,向标准化要效力
13.提升服务专业技能
主要工作:开展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民宿、酒店、文化场馆服务人员专业化培训。
主要举措:开展服务人员专业化培训,推广“一片洁净待宾客、一张笑脸迎宾客、一杯清茶敬宾客、一则故事暖宾客、一桌好菜宴宾客、一份安心慰宾客、一份好礼赠宾客、一个挥手送宾客”的“八个一”模式,推动服务人员的语言表达、服务态度、业务素质等全方位提升。
14.推广“XX有礼”服务
主要工作: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民宿、酒店、文化场馆开展“XX有礼”专项行动。
主要举措:推广XX有礼“八个一”,借助文明县城创建,助力打造一座最有礼的城市。加强特色化、个性化服务,推出一批大众喜爱、热心热情的优秀旅游服务人员,推动各管理主体设立“优胜劣汰”制度。规范旅游景区质量跟踪、旅游投诉处理、游客回访等机制,实现投诉率逐年下降,满意率达95%以上。
15.提高讲解服务水准
主要工作:提升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文化场馆讲解员服务水准。
主要举措:开办旅游讲解员培训班,培训各类讲解员300人次。发挥城市品牌作用,举办讲解员大赛。推动讲解员服务标准化建设,提升旅游讲解员整体水平,提高游客体验感和幸福感。
(五)让运营更“精细”,向数字化要动力
16.推动智慧旅游建设
主要工作:(1)制定游玩度高、体验感好、安全性强的游览线路和产品。(2)开展智慧景区创建。
主要举措:(1)加强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文化场馆对旅游接待能力最大承载量测算,科学制定游玩度高、体验感好、安全性强的游览线路和产品。(2)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向旅游场所延伸,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实现“预约、限流、错峰”全覆盖。持续推进长三角社保卡一卡通在A级景区的应用。加快摄像头、数字闸机等数字信息终端设备建设,加强交通大数据与旅游出行数据的共享与整合,推出电子游览地图和电子导航。加快实现旅游场所免费WiFi、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在线预订、信息推送等功能全覆盖。
17.提升运营管理水平
主要工作:发挥市场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探索旅游景区、景区镇、景区村专业化、连锁化运营。
主要举措:引进国内外知名旅游品牌、专业团队,组建“旅游运营智库”,培育若干个景区专业运营团队。提升景区镇、景区村运营水平,打造若干个专业强、服务优的乡村旅游运营团队。打造民宿集聚村运营团队若干个。开展优秀酒店运营团队评选活动。
18.加强专业人才培育
主要工作:实施专业化培训计划,开展各类旅游专业人才培养。
主要举措:充分发挥职业院校旅游专业作用,加快县内各类旅游专业人才培养。实施专业化培训计划,提高景区、景区镇、景区村、酒店、民宿等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综合能力。
三、进度安排
全面启动旅游业“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主要分为五个阶段:
(一)筹备发动阶段(2021年6月底前)。成立“微改造、精提升”行动专题小组,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并发布“微改造、精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
(二)试点摸索阶段(2021年7月—9月)。开展2021年试点摸排工作,形成试点名单。原则上从“金溪画廊”诗画风光带、“衢黄南饶”联盟大道沿线及周边的景区、度假区、景区镇、景区村、民宿、酒店等单位中选取60个左右单位作为市级示范点,选取12个单位作为市级试点,并形成试点“微改造”项目清单、问题清单,开展“微改造、精提升”行动,形成试点经验、发挥“头雁效应”。试点前期主要以基础条件好,已着手开展改造的项目为主,如中村大源头艺术村、下淤艺宿家、林山农趣园等。
(三)全面启动阶段(2021年10月—12月)。开展2021年试点摸排工作,选取40个左右单位作为县级试点,全面梳理县域内符合条件的微改造项目,凡具有改造前景、可操作性强的项目均可列入县级试点,重点实施景区微改造、乡村微改造、环境微改造、服务微改造等多项提升,全面开展“微改造、精提升”行动,力争年底前完成“微改造”任务30%。
(四)加快推进阶段(2022—2024年)。形成全面发动、政府先动、公私联动、政策驱动的浓厚氛围,全力推进“微改造”提升进程,2022完成“微改造”任务50%,2023年完成“微改造”任务70%;2024年基本完成“微改造”任务。
(五)扫尾收官阶段(2025年)。对少数进度落后的示范点进行攻坚,对新发现的问题进行迭代升级,确保全县100%的旅游场所完成改造提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各级组织领导。将“微改造、精提升”行动列入全县旅游专班的重要工作,设立专项工作小组,领导和统筹全县微改造工作。各乡镇(办事处)要建立“微改造、精提升”综合协调机构,明确牵头和责任部门,协调推进微改造具体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和分工,做好“微改造、精提升”各项任务推进。
(二)建立部门协作推进机制。建立“微改造、精提升”行动工作例会制度。文广旅体局要加强统筹协调,住建、发改、资规等部门要共同抓好旅游业态创新与微改造项目建设;交通、经信、环保、气象等部门要积极支持旅游基础设施提升;财政部门要加大微改造重点项目资金支持,同时鼓励社会各类资本积极参与“微改造、精提升”行动,各要素保障部门做到信息共享、资源集成、成果叠加。
(三)畅通问题解决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培育专业监督员和旅游志愿者,强化对旅游服务水平的日常督促和监管。建立线上线下旅游负面舆情系统,畅通游客投诉、监督员反馈、志愿者发现、第三方机构监测四个渠道,梳理旅游场所不合适、不合理、不合情、不合景的“微节点”,进行分析、汇总、立项,理清“微改造、精提升”问题清单。
(四)落实项目管理推进。建立全县“微改造、精提升”项目数据库,明确“微改造、精提升”每个项目名称、具体内容、投资额、完成时间和责任人,实施定期性会商、清单式管理、闭环式推进。健全“清单建立-反馈会商-指导推进-综合评估”工作闭环体系,及时掌握进度、加强推进力度、严格评估硬度,确保“微改造、精提升”项目快落地、快见效。
(五)实施专项激励奖励。鼓励示范点开展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风情小镇、景区城(镇、村)、美丽城镇、省级休闲乡村、美丽乡村精品村、未来社区、优秀历史文化村落等级民宿、星级饭店等品牌创建,对于达到创建标准要求的,予以优先推荐。研究点状供地政策,保障新型业态、产品项目用地。统筹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提升、涉旅项目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微改造、精提升”行动。
(六)实行督查评价考核。“微改造、精提升”工作纳入到全县年度综合考核。进行明查暗访和督查督办,对已经明确的项目重点督办进展情况、实际完成投资、媒体宣传等综合指标,全方位考评各乡镇(办事处)的进展成效,作为年度评价考核的重要依据。对未能完成任务的乡镇(办事处)暂缓各类文化和旅游相关创建评定。对在微改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乡镇、部门、社会资本及个人进行表彰和嘉奖,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