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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总结

时间:2024-02-23 22:48:49
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总结[本文共2497字]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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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21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在省河长办的精心指导下,深化河长制改革,促进“六大任务”落实见效,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打算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推进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部署做好河长制工作。由各级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办主任,进一步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推广各级河长使用“河长通”APP开展巡河督查,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1万余人次,全部按要求完成巡河任务。在全省率先落实河长制基层网格化管理,全市89个乡镇均设立河长制工作站,定编760人,明确村级网格河湖长4745人,打通河长制“最后一公里”。

(二)加强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市县两级自行排查整治突出涉河问题116个,立行立改问题3659个,各级河长整改巡河发现问题3257个,全部整改完成。开展打击“沙霸”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3起,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30.36万元,拆除采砂机具30多台套、拆解销毁采运砂船舶13条。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进一步提升地表水厂日供水能力、扩大地表水供水范围,完成了市中心城区及县城建成区约65%地下水置换,同步开展中深层自备井排查整治,封闭中深层自备井74眼,2021年第一、二、三、四季度我市深层地下水平均水位分别同比上升1.08米、3.07米、5.55米和5.22米,上升幅度位于全国前列。

(四)推进水污染防治。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地表水污染治理集中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加强沿河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养殖污染等治理,“十三五”期间纳入国家考核的4个国考断面均达到水质要求。

(五)实施水生态治理修复。加大蒙城芡河青虾鳜鱼保护区保护力度,保护区原有捕捞渔民全部转产就业,并增殖放流苗种125万尾。投入湿地保护与恢复资金173万元,用于湿地公园保护与发展。积极实施生态流量管控,落实管控主体责任,结合上游来水和水位情况,对重要枢纽流量监测评价、预警通报。完成4条(个)省级幸福河湖创建。

二、存在问题

(一)水污染防治任务仍然较重。2021年7月中下旬,河南省郑州、新乡等地先后受到暴雨侵袭,泄洪水量较大。我市跨省界的涡河、惠济河、小洪河(河南省称大沙河)、武家河、包河5 条河流上游均来自河南省境内,承接部分河南泄洪任务。根据5条跨境河流上游省界断面人工取样和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分析,上游河南省来水对我市5条跨境河流除小洪河外的其他4条河流水质影响较大,部分时段水质恶化为Ⅴ类甚至劣Ⅴ类。根据省生态环境厅1月27日发布的《全省16个地级市地表水质量排名(2021年)》显示,2021年我市水质指数在全省排名位于第13位。

(二)农村水环境管护仍需加强。我市共有流域面积1km2以上河流1179条,农村沟塘等小微水体14631个,聘用农村水体日常管护巡河员、护河员、保洁员2209人。其中多数由贫困户中聘用的公益性岗位担任。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专业性不强,能使用的水面保洁工具原始简陋,对农村水体日常清理保洁仅能清理岸坡和近岸水面的垃圾,对水面中央漂浮物和大面积水草的清理依赖挖掘机集中清理,不仅成本较高,且无法做到日常保洁,间接影响农村水环境改善。

(三)历史遗留问题整治难度大。在198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之前,我市部分群众为方便生活、便于出行等目的考虑,已存在沿河沿路建房居住的陋习,再加上诸如“先有房后有堤”等历史原因,我市历史遗留群众沿河建房问题较多,如强制拆除群众损失较大,目前我市只能按照“全面严控增量、杜绝污水散排、逐步消化存量”的原则整治。如谯城区赵桥乡龙凤新河沿岸,分散居住群众65户,生活污水散排龙凤新河问题。我市一方面全面严控新增沿河违建,1月份市河长办巡查发现1处新增违建,立即交办谯城区政府,1周内彻底拆除;另一方面对沿岸65户群众房屋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集中收集处理生活污水。

(四)宣传及培训力度仍需加强。在宣传方面,由于宣传活动创意还不够、思路不宽等原因,导致群众参与河湖管护不多,对河长制了解较少,部分群众对水环境保护意识不强,存在将垃圾秸秆堆放河边、生活污水倾倒河沟的现象。在培训方面,我市、县分别分批次集中对基层河长进行了业务培训,2021年共培训河长、河长办人员2142人次,但仍有部分镇、村级河长对河长制了解不全面,简单的认为只要把巡河工作做好就行了,缺少对责任河湖治理系统、全面、长期的思考谋划。

(五)信息化应用仍需进一步完善。目前,我市建设“智慧水利”系统,接入涡河、西淝河、茨淮新河重要点位视频监控186路,无人机及卫星遥感监测仅能对西淝河、茨淮新河两条引江济淮重要输水廊道干流监测1次,但尚未实现全覆盖。如包河、芡河、北淝河3条河流及其他河流重要支流视频监控点位较少,不能全面及时掌握全流域河湖管理情况,打击偏僻河段涉河违法行为能力有待提升。

(六)基层河长工作任务较重。我市现有河长2916人,其中市级河长8人、县级河长49人、镇级河长1029人、村级河长1830人。其中,部分村(社区)在实施河长制伊始,未能准确把握河长设置原则,河长设置不合理。如涡阳县义门镇陶赵村共有幸福沟、生产沟、南大杨沟、拖江沟、封锁沟、刘陈沟、增产沟7条河沟,但仅有村书记1人担任河长。2021年水利部印发实施《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后,要求河长巡河“村级河长湖长每周不少于1次”,导致该村书记巡河护河任务过重。

三、下步打算

(一)深入推进地表水污染治理攻坚。全面开展沿河居民生活污水直排、农村生活污水污染、养殖污染等问题摸排工作,摸清问题底数并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确定各类问题牵头部门,压紧压实责任,实行清单式管理。

(二)持续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提升。按照无污水直排、无水面漂浮物、无岸坡垃圾“三无”标准,推进农村小微水体治理。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小微水体进行绿化、美化、亮化,依托农村小微水体打造群众身边的小微湿地景观,提升农村群众幸福感,助力乡村振兴。

(三)分类推进涉河历史遗留问题整治。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妨碍河道行洪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对各类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区分问题性质、违法情况、破坏程度、发生时间、责任主体等,既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又严禁通过缩小河湖管理范围等制定政策“宽松软”。

(四)全面加强河长制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宣传和培训形式,提高宣传和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制定宣传培训计划,健全有奖举报制度,提高群众参与度。

(五)强化信息化在河长制中的应用。加密包河、芡河、北淝河及其他河流重要支流视频监控点位建设,优化AI算法,提高人工智能预警效率,依托信息化技术,促进河道管理能力更上新台阶。

(六)调整河长设置保障河长制落实。集中开展一次河长设置排查工作,要求村级河长原则上担任河长河流数不超过3条,超过的及时调整由其他干部担任,确保河长制能够落实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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