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旅游局开展“平安细胞”工程工作总结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在县平安办的指导下,根据《惠州市“平安细胞”十百万工程创建活动方案》(惠州市平安领导小组【2013】1号)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龙门的实施意见》(龙委发〔2012〕22号),以建设“平安景区”为抓手,树立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服务游客、优化环境的理念,深入扎实地推进创建工作,促进景区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建设,有力地确保了2013年全县旅游经济稳步提升。2013年全年,全县旅游接待量644.22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26.26亿元,分别增长15.23%和16.60%。现将“平安细胞”工程创建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局2013年以来“平安细胞”创建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安全责任。
旅游局领导班子对平安创建工作高度重视,把旅游安全工作放在全局第一位,树立了“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安全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旅游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省市县旅游安全工作部署,对我局2013年安全生产作进行了详细安排。为把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实处,筑牢安全根基,年初,我局还对全县的涉旅企业就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安全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局长代表县旅游局与全县各旅游企业负责人一一签订了2013年旅游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突出落实责任制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全年旅游安全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开展自查,认真排除隐患。
我局要求全县各旅游企业,按照《龙门县旅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龙旅〔2013〕19号)、《龙门县旅游行业开展旅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龙旅〔2013〕5号),以及《元旦、春节、五一、十一节假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开展旅游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明确要求旅游企业对照《旅行社、星级饭店、景区旅游安全检查规范》开展自查自纠活动,通过自查使企业存在的平时容易被忽视的一些安全隐患被消灭在萌芽之中,有效地排查消除旅游安全生产的隐患。
(三)联合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为切实加强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推动全县各景区(点)安全生产活动的深入开展,县旅游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安全检查。一是联合体育局,对全县旅游景区(点)的游泳场所、水上游乐设施、漂流项目的急流河道,进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检查了香溪堡的竹筏漂流,南昆山川龙峡漂流河道、艇筏安全运营状况;检查了庄加庄、庄明庄、大自然、金童子等小温泉景区的游泳池和温泉池区的安全状况;检查了南昆山丹枫寨、柏祥酒店、云天海游泳池的使用情况。对安全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救生员和高位救生监护哨配置不够,没有医疗救护设备,没有有水深和安全标识牌,或者安全警示牌不够明显的旅游景区(点),提出整改意见,大部分景区已按照整改要求整改完毕,对于个别救生员证的问题,下来将组织其参加市体育局定时组织的考试;二是参加党政领导带队的联合安全检查。县旅游局参加安监委组织的党政领导带队的联合检查组,对各乡镇(区场)辖区内的旅游企业、工商贸企业开展了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特别是对旅游企业的水上游乐项目的救生人员、高位救生监护哨配置不够,游泳池的水深标识牌和安全提示牌不够清晰,消防安全检查记录不够完善,消防安全演练有待强化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联合南昆山管委会、消防大队等部门,对南昆山区域内的旅游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行动,检查过程中发现了南昆山川龙峡漂流、桃源山庄等景点,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由管委会监督其落实整改措施。据统计,全年县旅游局共开展联合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近50多次,共出动130人次,累计检查企业100多家,对发现的33处安全隐患,发出安全隐患整改书26份,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其中立即整改的有25处,整改率98%。
(四)强化管理,开展消防整治
我局根据《关于印发〈惠州市旅游行业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惠市旅〔2013〕60号)和《关于印发龙门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龙府办函〔2013〕6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了全县各宾馆、饭店、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点)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开展了消防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县旅游局成立了旅游行业“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梁丽通局长任组长,张锦标、何迎冬副局长任副组长,工作小组日常工作由各股室承办,领导小组下设四个督查小组,分南昆山片区、永汉片区、地派片区和县城片区,分别对南昆山温泉大观园、龙门铁泉、庄加庄、庄明庄、蓝田瑶族风情园,龙朝大酒店、盛龙大酒店,新华旅行社等旅游景区、星级饭店、旅行社等旅游行业消防安全状况和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此次消防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旅游企业消防安全相关制度和应急措施完善情况;二是旅游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及“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情况;三是旅游企业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的情况;四是旅游企业认真落实值班制度的情况。其中重点询问及检查了旅游行业安保部门应对突发消防安全事故的紧急处置措施和相关预案。此次检查组成检查组12个,共出动检查人员66人次,先后检查旅行社9家次,星级饭店9家次,旅游景区33家次,查出火灾安全隐患8处,发出整改通知5份,要求相关旅游企业立即整改。
(五)防洪防风,加强应急管理
按照国务院应急办、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强降雨天气安全应对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做好防洪、防汛、防台风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旅游景区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防范各类旅游安全事故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防台风(潭美、尤特、天兔、、罗莎、百合)防暴雨工作的通知》、《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强对流天气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并及时以发送短信、网络预报、预警等方式提醒旅游企业做好汛期、防台风、暴雨各项安全工作,取得较好的效果。旅游企业按照相关要求都制订了各类应急预案,每次强降雨、台风来临时,各景区都能够根据三防、气象等部门的预报预警信息,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了景区游客和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每次遭受台风、强降雨时,我局都会立即与旅游企业沟通,了解受灾情况,为领导决策和下次暴雨预防提供了依据,同时要求旅游景区(点)特别是靠山和低洼地段的景区(点)要警惕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等二次灾害发生,对大风雷雨天气可能出现危险的地带,要求设立安全警示牌和防护措施;根据每年台风、暴雨多发季节,香溪堡、庄加庄等沿河岸景区都会遭受洪水肆虐的经验,每当台风、暴雨来临之前,旅游局都会提前下发通知,要求景区做好防御工作,为了确保游客和文物安全,必要时,景区都能及时采取关闭措施并严格检查、严密监视。并与气象部门沟通,掌握气象信息,预防和减少由于天气灾害带来的损失。由于旅游和政府相关部门、景区等各方共同努力,今年各旅游景区没有发生水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各旅游景区安全度汛、度过台风季,为全县旅游稳定增长提供了安全旅游环境。
(六)强化监督,提升服务质量
根据市旅游局《关于在全市旅游企业开展旅游服务质量检查的通知》(惠市旅〔2013〕57号)文件精神,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整治行动,县旅游局组成了督查组赴全县各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就旅游服务质量情况及市场秩序进行了督促检查。督查组赴南昆山、永汉、地派、龙城和蓝田等乡镇(区场),抽查了云天海、十字水、大观园、三寨谷、天然温泉、铁泉、蓝田瑶族风情园7个旅游景区(点);检查了旅游公司、新华旅行社、万里路旅行社3家旅行社;督查了盛龙大酒店、龙朝大酒店、景新大酒店3家星级饭店和海涛土特产店1家旅游土特商店。督查组深入旅游企业一线,通过与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和旅行社等旅游企业召开座谈会,现场察看、听取游客的意见和反映等形式,全面了解旅游企业发展经营状况,同时也掌握了一些旅游企业的服务质量情况和具体问题,并结合“平安景区”创建考核验收标准,现场指出旅游企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加强对旅游景区管理和服务人员的知识、礼仪培训,把提升从业人员素质作为服务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要环节,大力提高人文环境服务质量;二是强化星级饭店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在服务的细微化、人性化、特色化上下功夫;三是加强旅行社诚信建设,规范组团合同、旅行社广告宣传,全面提高旅行社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导游员培训和管理,为游客提供优质导游服务。
(七)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龙门县委办公室 龙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龙委办[2013]3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县旅游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龙门县旅游局结合全县旅游工作实际,在旅游行业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加大了安全生产督查力度,督促旅游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起一套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消除了旅游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的旅游环境。
(八)全面推进“平安景区”创建活动
县旅游局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创建平安龙门的实施意见》(龙委发〔2012〕22号)和县平安办《龙门县关于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龙平安办文【2013】11号)文件精神,开展了“平安景区”创建活动,印发了《龙门县旅游局创建平安龙门工作方案》,将“平安景区”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全面部署,重点指导县属A级景区参创县、市平安景区工作。特别是把南昆山温泉大观园作为“平安景区”创建工作示范单位,按照“平安景区”考核验收标准,指导南昆山温泉大观园认真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通过进一步完善创平工作台账资料,加大景区管理、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安全设施硬件建设投入,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进一步规范旅游经营行为等软件提升,力争把其打造成“五个一”、“六个有”和“六个无”的景区,确保其通过县、市“平安景区”考核验收,从而向全县旅游行业推广。县旅游局围绕平安创建活动工作目标,结合重大节日安全保障工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平安景区”工作检查,扎实推进了创建活动各项措施的落实。通过“平安景区”建设工作,各景区内矛盾纠纷明显减少,治安防控能力明显增强,游客投诉明显下降,旅游环境明显优化,景区形象明显提升。
二、存在问题
2013年以来,县旅游局结合平安龙门建设,认真开展“平安细胞”十百千万工程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平安景区”建设,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认识不足,主观认为平安创建工作是个别景区、个别部门的工作任务,思想上对“平安”创建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发展不平衡,只有少数单位按照《创建考核标准》在认真开展创建工作,还有部分单位没有把平安景区创建作为当前重要工作来抓;三是创建工作重点不突出,亮点不够鲜明。
八、下半年的工作计划
继续深化推进“平安景区”创建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平安景区创建工作的认识。平安景区创建工作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一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要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安全是旅游的生命线”的安全观,必须把平安景区创建当作目前必须抓紧抓牢的一项核心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标准。要继续完善细化标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大安全生产督查力度;三是继续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我局将定期对全县旅游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排查过程到边到角;四是组织举办《旅游法》专题学习培训班,对旅游管理部门、旅游协会、全县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将《旅游法》与平安景区建设工作有机结合,打造宣传培训亮点;五是加快成立旅游执法队伍,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结合执法检查工作贯彻施行《旅游法》,进一步巩固旅游执法基础;六是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行动,抓好安全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重点加强温泉旅游旺季安全检查,为推动我县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全力以赴完成“平安景区”、“平安龙门”创工作目标任务;七是加快创建工作进度,保证质量,突出重点、亮点,在示范点建设的基础上全面推开,促进平安景区创建工作健康深入发展。
2014年5月19日